临沂市地震局下属的地震监测机构包括沂水地震台、苍山地震台和相公庄地震台,以及郯城地震台和牛岚地震台。沂水地震台坐落在沂水县城正阳路27号,作为山东省地震局的测震区域台,该台位于丘陵地带,台基为灰岩,观测环境优良,周围无大震干扰。
临沂市地震局的机构设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门:办公室:负责协助局机关日常运行,包括文电处理、信息管理、档案保密、保卫会务、后勤保障、督办督查等工作。同时,负责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以及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和人事管理等。
沂水地震台位于沂水县城,正阳路27号,为山东省地震局测震区域台。沂水地震台地处丘陵地区,台基岩性为灰岩,周围为居民区,观测环境好,无较大震动干扰源。在构造上处在沂沭带北段,东距沂水—汤头主干断裂1km左右,其地震地质位置对于沂水县及周围县市非常重要。
临沂市地震局的主要职责包括:执行并实施国家和省、市关于防震减灾的方针、政策以及相关法规,全面指导全市的防震减灾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山东省防震减灾条例》,监督全市防震减灾工作中的各项规定执行情况。
临沂市地震局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 吕国明同志:主持市地震局全面工作;负责人事、财务、资产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办公室。
三)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防震减灾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管理监督防震减灾业务经费和专项资金的使用。
1、临沂市环境保护局的机构设置包含多个部门,各司其职,确保环境保护工作的有序进行。办公室负责日常政务协调,包括文秘、档案管理、保密、督办、环境信息及会议安排,同时处理信访和行政后勤事务,以及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跨市地纠纷的通报与联络工作。
2、临沂市环保局参与国际环保交流与合作,负责处理涉外环境保护事务,包括辐射环境和放射性废物管理,参与辐射事故应急响应和相关设施的环境监管。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协助管理县级环保部门的领导工作。1 最后,负责完成市委、市政府交付的其他相关任务。
3、冯凡华 党组副书记、省沂沭河流域环境管理处处长主持省沂沭河流域环境管理处工作,分管人事科工作,分管执法工作,联系兰山环保分局。于长江 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市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办公室、环境影响评价科、产业开发服务中心(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工作,分管市政务大厅环保窗口工作,联系罗庄环保分局。
4、指导和协调解决各县区、各部门以及跨县区、跨流域的环境问题;调查处理较大影响的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协调苏鲁边界和市内地区间的环境污染纠纷;组织和协调市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负责环境监理、排污费征收和环境保护行政稽查;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
5、局内设有办公室、人事科、财务装备科、政策法规科、市容环卫科、督导考核科、户外广告管理科等7个主要科室,分工明确,确保日常工作的高效运行。在组织架构上,临沂市城管网下辖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城管执法支队,以及兰山、河东、罗庄等六个行政区的城管分局。
6、指导全市名胜风景区保护监督工作,负责全市城市环境卫生、园林和市城市规划区绿化等企业资质管理,进行市区城市户外广告设置和城市雕塑建设、生活垃圾与建筑垃圾处置和城市车辆清洗网点管理等工作,推动环卫园林行业的改革工作。
1、临沂市国土资源局内设机构,旨在高效、有序地管理与实施各类国土资源工作。以下为局内各机构的职能概述: 办公室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的文电、会务、督办、机要、保密、档案、信息、宣传以及政务公开等事务。
2、根据《中共临沂市委、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临沂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临发【2004】31号),设置临沂市国土资源局。市国土资源局是主管全市国土资源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
3、临沂市国土资源局主要职责涉及多个方面,旨在有效管理与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包括土地资源和矿产资源。其职责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首要职责在于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
4、临沂市国土资源局罗庄分局的内设机构包括多个部门,各自承担着重要的职责:办公室:负责局内的行政事务协调,人事、印章、督查、后勤、文秘、车辆管理等,并处理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确保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执行。
1、临沂市环境保护局的机构设置包含多个部门,各司其职,确保环境保护工作的有序进行。办公室负责日常政务协调,包括文秘、档案管理、保密、督办、环境信息及会议安排,同时处理信访和行政后勤事务,以及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跨市地纠纷的通报与联络工作。
2、临沂市环境保护局的主要职责如下: 临沂市环保局执行国家和省关于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并监督实施我市环境保护法规文件。受市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决策进行环境影响评估,并负责全市环境保护规划的拟定和实施,包括重点区域和流域的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规划。
3、赵志德 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局全面工作。冯凡华 党组副书记、省沂沭河流域环境管理处处长主持省沂沭河流域环境管理处工作,分管人事科工作,分管执法工作,联系兰山环保分局。
4、指导和协调解决各县区、各部门以及跨县区、跨流域的环境问题;调查处理较大影响的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协调苏鲁边界和市内地区间的环境污染纠纷;组织和协调市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负责环境监理、排污费征收和环境保护行政稽查;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
5、临沂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主要职责包括:执行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政策,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并实施关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规范性文件。负责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对违反城市容貌和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设施进行强制拆除的行政处罚。
6、局属单位(一)临沂市城市建设档案馆临沂城市建设档案馆一九九0年九月成立,为临沂市规划局直属事业单位,是按照国家标准建立的专门档案馆,是永久保存本市重要城建档案资料的基地。为加强临沂市城建档案业务的监督和管理,一九九五年十月成立临沂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公室,与城建档案馆合署办公,负责本市城建档案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