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自来水公司代收的水资源税和污水处理费不使用增值税发票,则不需要填写增值税申报表。
纳税人应将收取的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一第5行第3列或第5列,将向自来水公司支付的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填写在第5行第12列。
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收取,只能用普通发票收取污水处理费(在发票单独列明,在申报表中要将污水处理费列为免税收入单独填写)。
1、污水处理费的所征税种是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项目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污水处理费收费者和缴费者是合同关系,或委托关系。
2、法律分析:污水处理厂收取的污水处理费,主要有两种类型,一种是各级政府及主管部门委托自来水厂(公司)随水费收取的污水处理费,另一种是一些企业和个人集中处理生产或生活污水而交纳的污水处理费,对这部分污水处理费,国家将从财政上给予补贴。对污水处理企业而言,国家在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方面有税收优惠。
3、根据税务机关发布的有关通知,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收取的污水处理费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第二条第(一)条规定按“专业技术服务”按6%计算缴纳增值税,取得的污水处理费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可以适用进项税额加计抵减优惠政策。
4、公共供水企业代征的污水处理费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征缴入库。污水处理费由排水主管部门负责征收。市和区县按照污水处理费征收级次,实行分级管理。使用公共供水的单位和个人,其污水处理费由市和区县排水主管部门委托公共供水企业在收取水费时一并代征,并使用市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作为收费凭证。
5、集团公司及其子、分公司按照当地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按照用水量向该污水处理厂缴纳污水处理费。周边的单位和居民按照当地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按照用水量在缴纳 水费 时,由自来水公司代收后,再由政府部门将污水处理费拨到污水处理厂。
6、自来水厂出售的自来水收入适用13%税率,也可以按6%简易征收办法计算应纳增值税额;收取的符合规定的污水处理费可以免征增值税,但应与其他应税收入分别核算。
污水处理费是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按照规定向排污者提供污水处理的有偿服务而收取的费用。一般情况下,污水处理费包含在水费里面。水费包括基本水费、城市附加费、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南水北调基金、水厂建设费、省专项费。污水处理费是按照补偿排污管网和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维护成本,并合理盈利的原则核定。
污水处理费是环保收费的一种,用于城市或特定区域污水的处理与设施维护。污水处理费是指针对城市或特定区域的污水进行处理与设施维护所收取的费用。在日常生活与工业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大量污水,这些污水需要经过专业的处理才能确保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污水处理费是基于“污染者付费”原则,要求排放污水的单位和个人支付并专门用于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和污泥处理处置的资金。这项费用旨在通过经济手段促进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维护,保障城市水资源的清洁与安全。
污水处理费是为了处理和净化污水所收取的费用。在现代社会,随着环境保护意识的增强和环保法规的完善,污水处理成为城市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污水处理费通常被归类为环保费用的一种。从财务和会计的角度来看,污水处理费可能需要根据其性质和用途进一步细分。
污水处理费是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向排污者提供污水处理服务时所收取的费用,旨在保障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这项费用通常包含了城市居民在缴纳水费时的代收费用,因此在水费单上可以找到污水处理费的记录。
污水处理费是指为处理和净化污水所产生的费用。这些费用涵盖了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运营、维护和升级改造等成本。污水处理的主要用途 设施建设和维护:污水处理费的主要部分用于建设和维护污水处理设施,确保它们能够有效地处理污水,并达到环保标准。
污水处理属于环保行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污水处理业务免征增值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开展污水处理、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服务业增值税政策试点工作的通知》,自2016年4月1日起,将“污水处理”列入试点免征范围。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污水处理费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97号)规定:“……对各级政府及主管部门委托自来水厂(公司)随水费收取的污水处理费,免征增值税。
首先,在增值税方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6号)规定,再生水免征增值税,且需符合水利部《再生水水质标准》;污水处理劳务同样免征增值税,其定义是将污水加工处理后达到GB18918-2002水质标准的业务。
规定,为了切实加强和改进城市供水、节水和水污染防治工作,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加快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步伐;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供水节水和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00〕36号)的规定,对各级政府及主管部门委托自来水厂(公司)随水费收取的污水处理费,免征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