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山东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隶属于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其职能机构涵盖广泛,包括办公室、组织人事科、财务科、综合研究室、地质环境监测所、文印信息中心、地质环境所、科技开发部、水工环勘察部、实验测验中心和综合服务中心。
2、山东省的地质环境监测机构由山东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隶属山东省国土资源厅)、10个市级监测站(其中,3个隶属省总站,7个隶属市国土资源局)组成,从业人员共计162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19人(高级职称者50人,中级职称者40人,初级职称者29人),其他人员43人(见表)。
3、人员在职职工127人,其中:研究员4人,高级职称以上的39人,中级职称36人,助理职称13人。
4、在设计环节,山东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拥有甲级《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设计单位资质证书》,确保其设计方案科学且符合规范。在项目监理上,该站也持有甲级《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监理单位资质证书》,保证工程实施过程中的监督和质量把控。此外,他们还具备《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单位资质证书》,表明其具备施工能力和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