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多样性:生态恢复要尽可能地恢复和维护受损生态系统的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完整性,促进野生动物和植物的繁荣和保护。 生态服务:生态恢复应当考虑到受损生态系统所提供的生态服务价值,如水源涵养、土地保持、碳汇等,确保生态系统的生态功能得以恢复。
生态恢复是对生态系统停止人为干扰,以减轻负荷压力,依靠生态系统的自我调节能力与自组织能力使其向有序的方向进行演化,或者利用生态系统的这种自我恢复能力,辅以人工措施,使遭到破坏的生态系统逐步恢复或使生态系统向良性循环方向发展。
土壤污染防治标准:复垦后的土地和土壤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土壤环境质量标准,确保其适宜植物生长和后续土地利用。 植被恢复标准:复垦区域应恢复至具备自然生态系统的条件,包括植被种类的多样性、数量的适宜性和覆盖率的达标性,以及提供适宜的栖息地、食物来源和生态保护功能。
植被恢复标准:要求复垦后的土地上能够恢复自然生态系统,包括植被的种类、数量、覆盖率等方面,以及提供栖息地、食物和保护等方面的生态功能。水资源保护标准:要求复垦后的矿山地区不会对地下水和地表水资源造成污染或破坏,并且能够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保护。
恢复生态的方法包括物种框架法和最大多样性法。物种框架法是建立一个或一群物种作为生态系统的恢复基础。这些物种通常是植物群落中的先锋或中期演替物种。该方法的优势在于它仅涉及一个或几个物种的引入,而生态系统的后续演替和维护依赖于当地基因库的自然过程。